董事會成員多元化
依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,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⾝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⽅針,多元化⽅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⼆⼤⾯向之標準:
- 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- 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1.營運判斷能⼒。2.會計及財務分析能⼒。3.經營管理能⼒。4.危機處理能⼒。5.產業知識。6.國際市場觀。7.領導能⼒。 8.決策能⼒。
多元化⽬標及達成情況:
- 專業目標:應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。
達成情況:本公司董事之專業知識與技能,包含財務會計、法務專業、營運判斷能力、產業知識..等,已達多元互補。 - 年齡目標:董事選任時年齡不超過70歲。
達成情況:董事年齡60歲~70歲以上佔33%、60歲以下佔67%,兼具不同年齡層。 - 任期:半數以上獨立董事任期不超過3屆。
達成情況:2位任期不超過9年,1位任期為6年以下、1位任期為3年以下。 - 性別目標:至少一席不同性別之董事。
達成情況:114年新選任一席女性董事。
董事獨立性:
本公司董事會由 9 位董事組成,包含4位獨立董事、具經理人身份之董事1位及未兼任經理人之董事4位。獨立董事占比為44%,兼任經理人之董事占比11%。